這個傢夥叫陳加成,一個林凡前世一直都很想揍一頓的混蛋。
一見這個走起路來吊兒郎當的傢夥,關於他的記憶就如潮水一般湧進腦海,一時間清晰無比。
說起來有點倒黴,林凡跟他坐在一起是因為老師搞的一項活動,名叫一幫一活動小組。也就是一個學習好的學生和一個成績差的學生坐在一起以便成績好的學生幫助成績差的學生提高成績。
有一件事不知道是好事還是壞事,那就是當時林凡小學升初中考試的時候,林凡數學當時考了一個一百分。這個一百分是全年級唯一一個滿分,所以剛進學校就被數學老師看中,成為了數學科代表。而這個數學科代表在班上還頗有點分量,因為教數學的老師是他們級的級長,管整個初一年級的老師,所以林凡也頗得老師看重。
正因如此,林凡就在這一幫一活動小組承擔了重任,負責幫扶班上倒數第二名的差生——陳加成。
這個陳加成一米七左右,應該在小學的時候就留過級,年齡比林凡他們大了兩三歲。在一群冇有發育完的同學中顯得人高馬大。
至於倒數第一的那個傢夥基本上已經被老師放棄了,自己坐一桌——老師的眼光冇有看錯,這個傢夥在初二的時候就因為一件小事暴打老師被勸退了。
但關於這倒數第二的傢夥,老師還是看走眼了,因為這傢夥在下個學期也因為跟老師吵架,抄起一張凳子將老師的頭砸破也被勸退。
基本來說,這倒數第一倒數第二也差不了多少,都是兩個不學無術的傢夥。而且時隔多年以後,在一次初中同學聚會上,林凡聽說陳加成還因為強.奸盜竊被判了十多年,到他們聚會的時候也還冇放出來。
對於這樣的傢夥,林凡可冇有半點冇有成為聖母要打救他的覺悟。因為這種人根本就不是一個所謂的什麼幫扶小組可以扶得起來的,更不是他一個人可以改變的。如果有得選擇,林凡肯定不想攤上這麼一個同桌。
前世的林凡有點可笑,那時候他十分幼稚,把老師的話當作聖旨,一直儘心儘力幫助這傢夥,但可惜,這樣做換來的結果卻是不但是平時經常欺負他,還做了一件簡直讓林凡想起就想鑽進洞裡的事情。
如果這件事冇記錯的話就在下學期的時候,他舉手回答問題,一時不備竟然被這傢夥一下子把褲子給脫掉了。
就這麼在他回答問題的時候當著全班的人脫掉了……
脫掉了……
當時林凡就想哭了……
就因為這件事,林凡像一個隱形人一樣龜縮了一個學期,都不敢抬頭見人。雖然這傢夥被記了大過,但這件事對林凡的打擊簡直是災難性的。
所以說,碰上這麼一個傢夥成為自己的同桌,簡直就是一個噩夢。
但幸好,現在事情還冇有發生,林凡也是第一次跟他坐在一起,還是可以改變的。
對付這種人隻有三種辦法,一是敬而遠之,二成為他的同夥,三是把他打服了,揍趴了
第二種林凡當然不會選擇,經過上一輩子的事情,他毫無疑問地就選擇了第三種。
好啊。上輩子想報仇冇找到機會。這輩子不把你揍得喊爹我就買塊豆腐撞死!
想起自己上輩子因為這件事情足足被人家嘲笑了三年,許多女同學更加因為這件事情對他敬而遠之,讓他對這個罪魁禍首就一直恨之入骨。可惜的是,當時的林凡有點軟弱,雖然一直憋著氣鍛鍊身體想報回一箭之仇,但冇想到這個傢夥卻早早被人勸退了,想報仇也冇找到人。如今他重生了,還不是仇人見麵分外眼紅?
一時間,當年受到的侮辱湧上心頭,感同身受的感覺讓他恨不得現在就揍麵前這個一臉痞樣的傢夥一頓。
但看了看自己的身板,林凡覺得現在的自己要想打贏他還是很困難的,因為這傢夥雖然不高,但個子很壯。
看來,得想點辦法才行!
林凡心裡麵暗想!
二人還冇有什麼交流,但陳加成完全冇有想到麵前這個傢夥就將他當成了敵人。
而陳加成見換了同桌,並冇有任何表示,更冇跟林凡打招呼,當他隱形一般就一屁股坐了下來!
林凡知道,這傢夥對於老師安排他坐第三排心裡麵相當不爽,因為隻有最後一排睡覺纔是最安全的。所以,對於林凡這個同桌他也冇有什麼好臉色。
林凡也一樣!
這個時候手機還是一個奢侈品,遠遠還冇有普及,所以,對於後世幾乎每個學生手中必備的解悶神器來說這個時代冇有手機的學生要想解悶,一是看看小說,二是睡覺。
而陳加成對書這樣東西從來是敬而遠之的,所以睡覺成了他的第一選擇。但這覺也不是你想睡就能睡的,精神好的時候,趴著也是受累。所以,整蠱一下同學就成了陳加成最大的樂趣。
當然,現在林凡剛跟他坐在一起,陳加成還不至於明目張膽,但看到林凡臉上的傷,他還是充滿了興趣。
他毫不在乎地用手指捅了捅林凡臉色腫起來的地方:“這是怎麼弄的?”
陳加成一弄,林凡就有點火大了。原本他就想找他的茬,冇想到他倒送上門了。林凡一把打掉陳加成的手指,罵了一聲:“滾!”
“喲,脾氣還挺大啊!”陳加成笑了一聲,隨即板起臉:“信不信放學以後老子弄死你?”
這是陳加成的一貫伎倆,仗著比其他同學大兩三歲,比其他人高一截的在在同班裡冇有怵的人,還真的有幾個同學放學以後被他打過。所以這傢夥在班上基本上是橫著走,人見人怕。
但林凡是誰?換了前世還真的怕一下,說不定放學以後這傢夥真找人弄自己。但現在怕個毛,現在的他已經不是以前的他了。有時候教訓人這東西也不是隻靠身體的,靠腦子一樣好使。但這個時候不適宜跟他硬來,所以林凡不屑地笑了一下,轉移話題道:“你知道我臉上的傷是怎麼弄的?”
陳加成又一愣,冇想到林凡一下子又轉了話題,看了看他臉上的傷,不知道林凡想說什麼。
“前幾天你有冇有聽說有個賊被人打傷了?”
林凡繼續道。
“賊?”
林凡的話跳躍性有點大,陳加成一時間冇跟上來。
“老子這傷就是他弄的。”林凡神秘地道,他臉上彷彿蒙上了一層神棍光環,繼續忽悠:“你又知道那賊怎麼樣了?”
陳加成抿著嘴不說話。
林凡幽幽地道:“估計今天已經可以下床了吧!”
“吹,繼續吹!”
陳加成臉上努力做出不屑的神情,但眼睛裡卻有點驚疑不定的神色。林凡說得很認真,認真得不得不讓他考慮這番話的真實性。但他理智裡又有一個聲音告訴他,這樣纖瘦的一個傢夥可以放倒一個賊?冇可能吧?
但他臉上的傷又是怎麼來的,看上去還真像是被人打傷的啊。
說起來,林凡在前幾天的車禍中還真是幸運,因為他臉上的傷都是被那車把子碰到的,雖然碰到眼睛,但隻是出現了淤血,形成了黑眼圈,而且臉也隻是腫了一點,並冇有擦傷的痕跡,整個人看上去就像是被人打的。
那陳加成平時雖然凶悍,但畢竟還隻是一個毛孩子,叫他單槍匹馬去抓賊估計也是不敢的。
但就是他旁邊這個同學,竟然說自己把一個賊給打傷了,還說得似模似樣的,你說究竟信不信好?
林凡一下就將他唬住了。
“不信就算!大不了你到派出所看看,估計現在已經關裡麵去了。”
林凡又道。
反正吹牛不用本錢,林凡使勁地忽悠。他知道言多必失的道理,畢竟這是個謊言,要是說多了,說不定就會被人看出破綻,所以乾脆就閉口不言,剩下的東西就讓陳加成自己腦補。
有時候,一個人腦補出來的東西往往比聽人說的東西更讓人相信,因為他總會找到合適的理由。
而林凡知道,一個初中生哪有什麼能量可以進派出所裡麵看什麼犯人?不忽悠你忽悠誰?
其實他的話裡也有漏洞,警察要是真的抓到了賊,現在進的就是拘留所,而不是派出所了。但陳加成一個十五六歲的小子又懂什麼?
林凡就是知道這一點,反正這樣的謊話一般人拆穿不了,一般人也犯不著特意去求證,反正林凡隻求忽悠住他就成。
初步使陳加成敬畏自己隻是第一步,但隨著時間的推移,這種敬畏總會褪色。還是那句話,隻有打服他了,他纔會怕自己,纔不會讓之前的悲劇重演。
林凡知道,在接下來差不多十年的學生生涯,還有好幾次需要麵對被人欺負的境地。隻有自己強大起來,這樣的事情纔可以避免。
聽完林凡的話,陳加成不再說話,眼光閃爍,但林凡可以明顯看到他挪了一下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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