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越回府後,先是去正院看了看妻子和孩子。
沈明珠生下一個兒子,裴府的嫡長孫。
但她還冇出月子,裴越就把我接了回來。
可想而知,沈明珠該有多麼生氣。
可是即使如此,她也隻能磋磨我,而不能衝裴越發火。
因為婦人懷孕,不能與夫君同房,那麼自然該主動給夫君納妾。
接我回來抬妾,裴家的長輩即使不讚同,可也都裝聾作啞。
你瞧,即使高貴如沈明珠,也隻能受困於小小宅院。
受困於世人對女子的道德枷鎖之中。
裴越晚上來了我房裡。
看著我紅腫的膝蓋,他說彆留下疤。
我低頭應是。
然後就不再說話。
裴越坐了一會兒,不知道為何生氣。
他把我推在床上,不顧我膝蓋的傷,似乎要殺了我一樣狠厲。
事後他穿戴衣服時,我已經遍體鱗傷。
他走之前,看著我。
“煙煙,我對你夠好了,你彆不知好歹。”
我赤z裸的手臂在月光下,青紫顯得更加嚇人。
聽見一聲關門聲響,我才落下一滴淚。
是啊。
原是我不知好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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