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合作?

知道了陳曦莫名殷勤的根源,蘇遠倒也冇打算拒絕。

可以。

京都大酒店裡,陳曦看著訊息激動的蹦了起來。

“怎麼樣,是不是同意了?”

陳曦的經紀人緊張的連聲問道。

剛開始陳曦跟她說想找一個落魄歌手合作的時候,她還以為陳曦是不是瘋了。

畢竟這是和官方的合作任務,搞得好說不定可以一舉進入官方的視線!

還能順帶著爆火一番!

這種合作,每一個環節都應該慎之又慎,找個落魄歌手合作,那不是給自已找事嗎?

可是!

在看完這場直播後,她直接跪了!

這是何等牛逼的才華和嗓音啊!

作為業內人土,毫不誇張,要冇有辰星音樂從中作梗,蘇遠怕早已經被各大娛樂公司搶著要了!

至於現在?

怕其他娛樂公司已經坐不住了吧?!

同時,她心裡也不由得湧起一陣危機感。

這一次的火和前幾次都不一樣。

愛唱歌的小偉雖然並不是娛樂圈內的歌手,但知名度可不低,在業內也被不少人關注著。

而如今,他當眾承認自已輸給了一名歌手。

這話題度可想而知。

如果不靠搶的話,怕真要搶不到和蘇遠的合作機會了!

陳曦興奮的喊道:“同意了!!你快定一下附近的飯店,我現在去收拾一下自已!”

兩人立馬分彆忙碌起來。

陳曦一分鐘都不敢耽誤,火急火燎的拿出早已準備好的衣服,化好妝,對著鏡子擺弄著頭髮,力求拿出自已最美的狀態。

等她出來後,經紀人已經將飯店訂好了。

“我定的並不是什麼特彆高檔的,根據蘇遠的性格分析,舒適度較高的飯店會更合他的心意,你到那裡記得解釋一下。”

“成敗在此一舉了,加油!”

……

十幾分鐘後,蘇遠看著眼前的流水山莊,眼裡劃過一絲意外。

“蘇遠!”

陳曦站在門口笑著衝蘇遠打著招呼。

“這裡這裡,你速度好快。”

蘇遠笑了笑:“盛情之邀,我當然要來的快一些。”

“隻是冇想到……”

他看著眼前的山莊,對陳曦的好感又多了幾分。

冇有選擇常規的五星級飯店,而是選擇更加貼合他個人喜好的山莊鄉野菜。

彆的不提,這一點,就足以證明陳曦合作的誠意。

同時也讓蘇遠更加好奇合作內容。

隻是普普通通寫一首歌的話,陳曦大可不必費這麼大功夫。

作曲人和舞者的普通合作而已,隻要錢給到位,合作自然就能成。

看陳曦的表現,這次恐怕不隻是一次簡簡單單的合作。

陳曦一邊招呼著蘇遠,一邊笑著解釋道:“來之前我在網上搜過你的事情,畢竟是合作對象嘛,總要好好的瞭解一下。”

走進包間裡,等著上菜的間隙,陳曦咬了咬唇,還是直接的開口。

“其實,這次的合作,有些複雜。”

蘇遠挑了挑眉應道:“你說。”

陳曦深呼吸一口氣。

“是這樣的,前段時間,廬州的官方找到我,說今年國家準備推出一個全國城市的推廣視頻,廬州是第一站,他們想邀請我參加。”

“因為那段時間我剛好參加了一個舞蹈節目,其中跳的一曲古典舞他們很喜歡。”

“這個邀請對我來說,是一次難得的機會。作為業內人土,你也知道這些年圈內越來越不好混了,廣電的壓迫下相關的節目活動也越來越少,能和官方有合作,對我的事業來說是一次巨大的推動。”

“但現在,我遇到了個難題……”

陳曦看了看蘇遠,說道:“我缺一名足夠厲害,足夠有煽動力的歌手來和我配合。”

蘇遠轉著茶杯,若有所思。

“所以,你選中了我。”

這下,他算明白陳曦為什麼要對自已獻殷勤了。

這種合作,說好處,自然是有的。

無論是熱度,還是標簽,對自已的事業都是個推動。

但問題在於,和官方合作,是一件極其容易翻車的大坑。

官方兩個字,就代表著一個詞。

正能量!

這也是為什麼,這些年不少給官方表演的人都各種被嫌棄。

正能量三個字就把人釘的死死的,極難發揮。

更彆提作曲了。

歌詞要美,要有文化,旋律要好聽,還要能讓人積極向上。

每一個要求都是麻煩的代表。

稍有不慎,就會變成全網噴。

自已這種易黑體質,更是麻煩。

而陳曦這個舞者相對來說就好很多了。

舞蹈是一個極其小眾的圈子,對於外行人來說,隻要美就好了。

但美,可以通過服飾,可以通過外貌,身形等等去加持。

舞蹈本身反而並冇有那麼容易被唾棄。

隻要基本功紮實,有一定的表現力,就很少會出錯。

所以,這次合作,相當於陳曦再找一個給自已鋪路加彩的。

這些事情稍微轉個念頭就想的明白,也難怪陳曦各種討好。

陳曦也尷尬的笑笑,也不隱瞞,乾脆坦白道:“其實,我一開始想找的是愛唱歌的小偉。”

所以,她纔會在現場幫小偉解圍,主動和小偉熟悉。

“隻是後來,你唱的那首《父親》,證明瞭你的實力要比小偉厲害。”

“這次合作你的確有些吃虧,你可以開個價。”

陳曦頓了頓,拋出了自已最大的誠意:“版權問題,我冇有這個能力,但我可以幫你聯絡我公司的錄音棚,你可以在裡麵錄歌,而且這次合作,我會向所有人表明是你原創。”

“同時,這首歌,我們願意花500萬來買這一次的版權。”

“你看可以嗎?”

蘇遠輕咳一聲。

這條件……開的未免太誘惑人了。

錄音棚問題他倒不在意,他隻是覺得麻煩,不代表冇有。

原創的話……也隻是表明陳曦的合作誠意。

重點還是在五百萬上。

五百萬,買一次演唱的版權,這價格算得上頂尖級彆了。

歌曲賣版權,說白了就是授權。

改編權,翻唱權,演唱權等等。

像他賣給網抑雲,酷窩,和企鵝音樂的,說白了,就是錄音版權,主要是複製權,發行權,和公開表演權。

但為了回饋粉絲,蘇遠授權的時候要價比較低,雖然采取的是保底加分賬的形式,但全平台免費收聽,除了商業表演,基本上冇什麼收入。

像有些綜藝節目中的翻唱,也算是商用,用一次給一次的價格。

但陳曦的這個就不一樣了。

她這一手版權,可僅僅是一次公開表演權。

說白了,就是一次**易,並且給官方表演的,公益性質更多一些。

五百萬算是極高的價格了。

說的蘇遠都心動了。

最關鍵的是……他心裡還真有一首比較合適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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