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禎元年陽光傾灑,白雲飄蕩,微風拂過,萬籟俱寂。
隻有隱約的鳥鳴猿啼,樹葉的呢喃。
晌午之時,一陣窸窸窣窣的刨土聲,打破了這份寧靜。
我一首想知道,父親為何要給我取名“良”。
“良”,意為“善”也。
“善”字形如開口的羊羔,常盯著這字看,便能想象出羊叫的模樣。
我想,若是人如羊羔一般溫順,便配得上“良”這名字 。
然而,我並不覺得我自己是羊。
我是狼。
“良,送他回家了?”
不遠處傳來了粗沉的詢問聲。
我側過頭一瞟,遠處走來一個男人。
他踩著落葉,一步步走來,腳步歪歪斜斜。
日光穿過樹林的罅隙,斑駁各處,他卻能巧妙隱藏在陰影中。
我抬眼打量他的外貌,他戴著鬥笠,穿著蓑衣,手裡拎著一個葫蘆。
一眼看過去不像一是凶惡之徒,倒像是一個漁夫。
這長相很容易讓人放鬆戒備,所以一般都是他負責將羊引過來,再由我殺死。
這廝是和我同行的另一頭狼,他叫石興,我更習慣稱他為“舌頭”。
“喂,問你呢,乾嘛不說話,處理乾淨了嗎!?”
“弄好了,趁羊不注意的時候用刀捅死了。”
我答道。
“現在丟哪了?”
舌頭接著發問 。
“埋了。”
我平靜道。
“埋仔細了冇?
這裡離城可不遠,彆被野獸刨出來。”
舌頭提醒。
“埋好了,你放心就成。”
舌頭:“行……那他身上都有啥啊?”
“五兩銀,二百餘錢,一身破衣,還有一個荷包。”
我把玩著手中的荷包,道“我拿西兩,破衣歸你,荷包歸我。”
“憑啥?”
舌頭皺了皺眉。
“這次羊隻有一隻,他是我宰的,也是我埋的,理應多拿。”
我向他解釋。
“行吧行吧,那就這樣吧……荷包多錢?”
舌頭有些不耐煩道。
“冇多錢,尋常貨。”
“我看看。”
他往我這邊湊了湊說。
舌頭想看那荷包,我將荷包遞給他,這荷包很小,一隻手便可托住。
按照常識,羊的荷包裡大概裝著汗巾或票據,可裡麵什麼都冇有。
荷包是紅色的,用料縫縫補補,卻看起來很新,上麵繡著淺色的“安”字。
“嗬。”
我發出了輕聲的嗤笑聲。
這荷包是怎麼繡的字?
到底是這羊名字裡有“安”?
還是說他希望能通過這荷包保平安?
如果是後者,這荷包必定是辜負了他的願望。
“媽的,確實是破東西,賣不了幾個錢!
你自個兒收著吧。”
舌頭罵罵咧咧道,“真不知道你為啥稀罕這些羊毛,每宰一隻羊都得留點羊毛,小心哪天留了痕跡,把你害死。”
“無妨。”
我將荷包在手裡一握,然後將它丟到了我的腰包中。
“走,趁著天還冇黑,咱快去華州搞點酒肉!”
舌頭催道。
他拍了下我的肩膀,然後向前走去,“良,這次你分的東西多,可得你請。”
“行。”
我隨意應和舌頭一聲,把手放在頭頂鬥笠之上,將它緩緩壓低。
我跟上舌頭的腳步向前走去,每走一步踏碎一片枯葉,腳下儘是枯葉折斷的聲音。
不留心這些聲音倒好,可若留心於此,這些聲音會變得很響,彷彿那些鳥鳴聲,猿啼聲都消失了整個森林都是枯葉被踏碎的聲音。
我們兩頭狼,一步又一步的踏過荒山,走過野嶺。
……途經一棵樹乾粗壯的歪脖子樹時,我多看了幾眼。
我知道的,那棵樹下埋著被我所殺的“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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